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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1734-2015 竹醋液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竹醋液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竹材及无化学污染的竹材加工剩余物干馏、炭化时所产生的酸性液体,以及对其精制而得到的产品。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竹醋液 bamboo pyroligneous liquid ; bamboo vinegar
竹材及竹材加工剩余物干馏、炭化产生的烟气经冷凝、冷却, 并分离焦油后得到的具有烟熏(香)昧,含有酸类、酚类、酮类、醛类、醇类及杂环类等多种有机成分的酸性液体及其精制产品。包括粗竹醋液、精制竹醋液和蒸馏竹醋液。
粗竹醋液 raw bamboo pyroligneous liquid
未经任何处理的竹醋液,呈深褐色或红棕色,含有少许悬浮物, 存储时不断有沉淀。粗竹醋液不允许直接使用。
精制竹醋液 refined bamboo pyroligneous liquid
粗竹醋液经密闭静置陈化至少6个月,待其自然分层后除去沉淀焦油、轻油及可视悬浮物后得到的红棕色或橙黄色澄清液体。
蒸馏竹醋液 distilled bamboo pyroligneous liquid
粗竹醋液或精制竹醋液经蒸馏或精馏,除去溶解焦油等高沸点物质后得到的浅黄色或无色透明液体。
技术要求
外观
精制竹醋液
红棕色、棕黄色、澄清、无可见悬浮物,长期存储有少量沉淀。
蒸馏竹醋液
浅黄色至无色、透明、无可见悬浮物,长期存储无沉淀。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试验方法
折光率
方法概要
以纯水在20°C时折光率1.33299作为0 Brix,用折光式糖度计直接测定竹醋液的折光率。除特别需要外,均直接以糖度计的读数表示。
仪器
折光式糖度计,精度0.1。
操作步骤
折光式糖度计先以纯水校正零点,然后用擦镜纸将折光棱镜镜面拭净,滴上试样数滴,合上盖板,使溶液均布于镜面,将仪器进光窗对准光源或明亮处,调节目镜的视度圈,使视场内明暗分界线清晰可见,读取分界线所对准的刻度值。要求平行测定3次,相对标准偏差小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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