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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1070-2006 辣椒酱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辣椒酱产品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辣椒或干辣椒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辣椒酱产品。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辣椒酱 chili paste
以鲜辣椒或干辣椒为主要原料,经破碎、发酵或非发酵等特定工艺加工而制成的酱状食品。
要求
原辅料
食用盐辅料应符合 GB 5461 的规定。
香辛料辅料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有关产品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感官
感官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净含量偏差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5)4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规定。
其他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试验方法
理化指标检测
总酸
按 GB/T 5009.51-2003 中4.6条"总酸"的规定执行。
GB/T 5009.51-2003 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酸价
按 GB/T 5009.56-2003 中4.2条的规定来提取样品的油脂,按 GB/T 5530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GB/T 5530-2005 动植物油脂 酸值和酸度测定 (2017-3-1作废)。
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代替。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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