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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糟油 - 总酸和氨基酸态氮的检验

更新日期:2019-07-22   浏览量:594


DBS 32/008-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糟油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糟油。

术语和定义
糟油
以糯米(或糯米和粳米)、水为主要原料,经浸米、蒸饭、淋饭、加酒曲、发酵,配以食用盐、玉竹、橘皮、香菇及桂皮、小茴香、八角、丁香等香辛料和其他辅料,再经封缸发酵、过滤、灌装等工艺制成的酒精度含量不低于3%vol的液态调味品。

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检验方法
总酸(以乳酸计),g/100mL  ≤  1.5     GB/T 12456-2008中4 "pH电位法"
GB/T 12456-2008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g/L  ≥  0.15     GB 5009.235
GB 5009.2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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