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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0781.1-2021 白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 浓香型白酒
范围
GB/T 10781 的本部分规定了浓香型白酒的质量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浓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术语和定义
GB/T 15109、QB/T 425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浓香型白酒 nongxiangxing baijiu
以粮谷为原料,采用浓香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经泥窖固态发酵,固态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的白酒。
酸酯总量 sum of total acid and total ester
单位体积白酒中总酸和总酯的总含量。
产品分类
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
高度酒: 40%vol<酒精度≤68%vol;
低度酒: 25%vol≤酒精度≤40%vol。
要求
感官要求
高度酒和低度酒的感官要求分别应符合表1、表2的规定。
理化要求
高度酒和低度酒的理化要求分别应符合表3、表4的规定。
净含量
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分析方法
感官要求
按 GB/T10345-2007 执行。
理化要求
酒精度按 GB 5009.225 执行,酸酯总量按附录A执行,己酸按附录B执行,总酸、总酯、己酸乙酯、固形物按 GB/T 10345-2007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