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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BJ 2106-2020 青稞香型白酒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青稞香型白酒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以青稞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等工艺生产的青稞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青稞香型白酒 highland barley type Baijiu
以青稞为主要原料(不少于70%),采用青稞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经石窖固态发酵、清蒸清烧、固态蒸馏、贮存陈酿、精心勾调而成,未添加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以乙酸乙酯为主体香且具有青稞粮香的复合香白酒。
青稞 hulless barley
禾本科大麦属的一种禾谷类作物,因其内外颖壳分离,籽粒裸露,故又称裸大麦、元麦、米大麦,主要产自中国青海、西藏、四川、云南等地。
青棵大曲 hulless barley Daqu
以优质青稞、豌豆、小麦等为原料,按传统制曲工艺制成的糖化发酵剂。
窖池 pit
以无毒无害、无Radiation且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石材建造的窖池,石材表面平整光滑,用窖单薄膜密封窖池,不用窖泥浮层、封窖。
清蒸清烧
原料蒸煮与酒醅蒸馏分步进行,即一次投粮,多次馏酒。
产品分类
根据酒精度的不同,产品可分为:
a) 高度酒: 酒精度≥50%vol
b) 中高度酒: 40%vol<酒精度<50%vol
c) 低度酒: 25%vol<酒精度≤40%vol
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青稞
应产于青藏高原,符合 GB/T 11760 的规定。
豌豆
应符合 GB/T 10460 的规定。
大曲
采用青稞大曲。
生产工艺
青稞香型白酒是在传统工艺的基础上与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相结合酿造而成,采用经贮存三个月以上的青棵大曲,酿造工艺为"清蒸清烧",经发酵、蒸馏、量质摘酒、分级贮存、陈酿老熟。成品酒经过尝评、勾调、陈酿、理化指标及食品安全项目检测、感官品评合格后包装出厂。
感官要求
高度酒、中高度酒、低度酒的感官要求应分别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检测方法
酒精度
a/(%vol) GB 5009.225
a 酒精度允许公差±1%vol。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总酸/(g/L) GB/T 10345
总酯/(g/L) GB/T 10345
GB/T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
京都电子KEM 高精度台式酒精浓度测定仪 ALM-155
京都电子KEM 手持式数显酒精浓度测定仪 DA-130N
京都电子KEM 电位滴定法自动电位滴定仪 AT-71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