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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T 3821-2013 船舶通讯、照明用铅酸蓄电池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通讯、照明用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规格型号、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供船舶和海上平台的通讯、照明、应急和自动化设备直流电源用蓄电池及蓄电池组。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41-2008 标准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实际容量 actual capacity
在规定的条件下,蓄电池所能放出的电量。
Ct 一一蓄电池实测容量,是放电电流I 与放电时间t 的乘积,单位为安时(Ah);
Ce一一在基准温度(25°C)条件时的蓄电池实际容量,单位为安时(Ah)。
防酸雾性 acidapray-proof
蓄电池在通常的过充电条件下,抑制其内部产生的酸雾向外部泄放的能力。
规格与型号
分类
蓄电池按结构分为排气式蓄电池和阀控式蓄电池。
蓄电池型号编制含义如下:
规格及外形尺寸
蓄电池的规格及外形尺寸应符合表1、表2、表3规定。
检验方法
检验条件
测量仪器
电解液密度测量
测量电解液密度的密度计应具有适当的量程,分度值至少应为0.005g/cm3,密度计的标定精度至少应为0.005g/cm3。
温度测量
测量温度用温度计的分度值不应大于1°C,温度计的标定精度不应低于0.5°C。
京都电子KEM 便携式电解液密度计和温度计 DA-130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