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86-21-54488867 / 4008202557
GB/T 7403.1-2018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
范围
GB/T 7403 的本部分规定了牵引用铅酸蓄电池一般技术要求、试验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工矿企业、仓库、码头及车站作电动车辆电源,尤其作电力牵引车辆或物料装卸设备的电源使用的牵引用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
本部分不适用于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及电池组。
术语、定义和符号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4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排气式蓄电池 vented battery
电池盖上有能析出气体产物的一个或多个排气装置,酸雾经过过滤的非直排式结构,内部与外部压力不一致的蓄电池。
阀控式蓄电池 valve-regulated battery
带有排气阀、当电池内压超过预定值时允许气体逸出的蓄电池。
注: 这种电池或电池组在正常情况下不能添加水或电解液。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C5一一5小时率额定容量,单位为安时(Ah);
Ca一一5小时率实际容量,单位为安时(Ah);
I5一一5小时率放电电流,单位为安(A),数值为C5/5。
技术要求
外形尺寸、端子结构
蓄电池外形尺寸和端子结构应符合 GB/T 7403.2-2018 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容量
按"容量试验"进行试验,实际容量在第一次容量试验时,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90%。
按"容量试验"进行试验,实际容量在前的十次容量试捡内,至少有一次达到额定容量。
注: 当蓄电池容量达到或超过额定容量后,可停止该试验。
荷电保持能力
按"荷电保持能力试验"进行试验,容量不应低于实际容量的85%。
高倍率放电性能
按"高倍率放电性能试验"进行试验,放电时间不应低于30min。
循环耐久能力
按"循环耐久能力试验"进行试验,排气式蓄电池容量降至额定容量的80%时所完成循环的次数不应低于1000次。
按"循环耐久能力试验"进行试验,阀控式蓄电池容量降至额定容量的80%时所完成循环的次数不应低于600次。
密封性能
按"密封性能试验"进行试验,蓄电池在与空气隔断后内部压力稳定5s不变。
试验条件
测量仪器的精度
电解液密度测量
电解液密度测量用的密度计应具有适当的量程,其分度值不应大于0.002g/cm3。
电解液
用于所有试验的*充电排气式蓄电池的电解液密度应为1.290g/cm3±0.005g/cm3(30°C),也可按制造厂规定。
京都电子KEM 电解液密度测量用的密度计 DA-130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