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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3899-2021 绿色食品 可食用鱼副产品及其制品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鱼可食用副产品及其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除鱼肉以外的可食用副产品及其加工品,包括鱼籽酱、粗鱼油、精制鱼油和鱼油粉。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鱼籽酱 caviar
以鱼卵为原料,经搓制、水洗、拌盐等工序加工的鱼籽产品。
粗鱼油 crude fish oil
从鱼粉生产的榨汁或水产品加工副产物中分离获得的油脂。
精制鱼油 refined fish oil
粗鱼油经过脱胶、脱酸、脱色、脱臭等处理后获得的鱼油。
鱼油粉 fish oil meal
以精制鱼油为原料,加入辅料制成的粉状产品。
副产品 by-product
除肌肉、脂肪以外的所有可食组织,包括肝、肾等。
要求
原料要求
原料用鱼应符合 NY/T 842 的规定。
食用盐及其他辅料应符合 NY/T 1040 及相关绿色食品标准要求。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NY/T 392 的规定。
加工用水应符合 NY/T 391 的规定。
生产过程
应符合 GB 20941 和 GB/T 27304 的规定。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检验方法
盐分,g/100g SC/T 3011
SC/T 3011-2001 水产品中盐分的测定
酸值(以KOH计),mg/g GB 5009.229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mmol/kg GB 5009.227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碘值,mg/g GB/T 5532
GB/T 5532-2008 动植物油脂 碘值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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