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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ZCX 022-2023 刺梨果醋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刺梨果醋的生产加工技术与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分别以新鲜刺梨果或刺梨原汁或刺梨果渣为主要原料,鲜果经洗净、晾干、破碎、配料后经酒精发酵、醋酸发酵后制成醋液,添加或不添加食糖或甜味剂,过滤或不过滤、杀菌、罐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刺梨果醋。
要求
原辅料要求
刺梨
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04年第17号)列为普通食品管理公告的规定。
木糖醇
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
生产用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不得使用未经添加刺梨原料发酵产生的柠檬酸、苹果酸、酒石酸、醋酸作为辅料调制刺梨果醋。
其他原辅料
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和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物品。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检验方法
总酸(以乙酸计)/(g/L) ≥ 0.5 GB 12456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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